在传达学习《微信泄密行为处分建议标准(试行)》(保字〔2022〕7号)和《云南保密工作》(2021年第十二期)时,保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保密委员会主任范喜分别作出“加强对《标准》执行执法的检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认真总结好经验和做法”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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