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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委领导就贯彻落实云保委发〔2017〕1号文件精神作出批示
2017-03-27 14:50  

 

保山市委领导就贯彻落实云保委发〔20171号  

文件精神作出批示  

 

近日,保山市委领导对学习贯彻云保委发20171号“十三五”时期全国保密工作科技工作实施意见》作出重要批示。市委书记赵德光批示: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我市的保密工作。涉及设备、人才、经费问题,按程序办理,努力确保所需的条件,特别是信息化,钱不能少投,人不能少配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批示:请贯彻落实好书记批示精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保密委员会主任朱宏春批示:请市保密局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照标准,逐年提出和解决我市保密技术装备落后和科技人才紧缺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在保密工作中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确保在信息化条件下党和国家秘密绝对安全市政府秘书长、市委保密委员会副主任徐鹏声批示:请余有林同志认真组织学习,同时提出工作计划,以适当方式传达书记、市长批示、指示。按照市委领导的要求,市国家保密局及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对标对表,统筹谋划,逐项落实,加强我市保密技术防护能力建设,不断推进保密科技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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