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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密工作史 第十四章 八路军、新四军的保密工作
2021-08-25 17:39  

红军正式改编后,经与国民党达成协议,八路军在华北敌占区开展对日作战,执行侧面战、协助友军、扰乱与钳制日军、抓住机会消灭日军的作战任务;新四军“以皖南为中心”,开辟若干小型抗日根据地,坚持在南方8省13个地区开展灵活机动的游击战;东北抗日联军及党领导的其他抗日武装,在东北白山黑水之间及其他各地,执行扰乱与牵制日军的作战任务。中央根据与国民党达成的协议和抗战的形势任务,提出了在总体战略下,八路军、新四军及各抗日游击武装按照独立自主分散作战的原则开展游击战争,有依据实际情况使用兵力之自由;有发动群众、创建根据地、组织义勇军之自由,不受国民党地方政府与邻近友军干涉;有执行国民政府战略规定之自由,灵活运用战略战术,依山傍水开展游击作战。

“三军之事,莫重于密。”为确保党的政治路线和独立自主游击战争方针的贯彻执行,全面夺取抗战胜利,八路军、新四军在调整军事战略部署的同时,根据错综复杂的抗战形势和军事斗争的战略战术要求,对军事保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军事保密工作的管理组织、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整部署。

一、军委三大部门的建立及其保密管理职责

全面抗战时期,八路军、新四军面临的形势极为错综复杂。直接的敌人,是超过百万的日本侵华军及百万余伪军,日伪军拥有现代化武器装备,具有先进侦探手段,受过“武士道”精神教育,渗透能力极强的间谍特务机构。友军是国民党军队,是昨天的敌人、现在的盟友,且蒋介石对日作战摇摆不定,并从未放松对共产党及八路军、新四军的种种限制和削弱,以至连续发起三次反共高潮,动用庞大的特务机构和谍报人员,对我党我军进行疯狂的破坏和情报活动。八路军、新四军是一支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锻炼成长起来的具有坚定信念和良好政治素质的人民武装,但数量少、武器装备极差,同时还长期分散地深人敌后进行游击作战。敌、友、我三方面的情况,既是军事.作战面对的实际,也是保密工作面对的新的形势。

根据复杂的抗战形势和繁重的作战任务,中央在敌伪工作、情报工作、保卫保密工作组织管理方面进行了调整部署。在八路军、新四军纵队以上单位,设立敌工工作部、情报部和锄奸部三大机构。1941年12月22日,在《总政治部关于设立锄奸组织问题致新四军电》中指出:各级政治部中“设公开的锄奸部并组织锄奸委员会”兼做保密工作。同一天,中央情报部在《关于情报处与锄奸部、敌工部的分工及关系问题给罗瑞卿、左权同志的指示》中,要求三个部门要切实承担并做好保密工作:(1)敌工部门主要任务是承担对日伪军的瓦解和政治宣传工作。在对敌宣传中,何种材料可以散发给敌人,什么话可以公开讲,什么话不能讲,应有所区别,并对干部战士做好保密教育,严格区分密与非密的界限。(2)情报部门主要是做好对敌伪军的调查工作,尽可能搜集各种材料,了解敌伪军的动向。要求严格训练得力人员,“以社会面目及上层联络方式,搜集公开或半公开的有战略意义的各种军政调查材料和重要军政情报”。搜集材料的人员不但“社会面目”要保密,工作方式也要保密。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军内外,涉及每个干部战士,因此必须加强保密知识的教育。(3)锄奸部门是军队的保卫机关,其工作内容涉及多方面,不论是侦察工作、对敌斗争、还是内部治安、安全警卫等都离不开保密教育。因此,各级锄奸部门门都应设有保卫保密教育科(股),并经常进行保密督促检查,对发生的失泄密事件应严肃处理。

同时,还恢复了军队秘密工作委员会组织,明确秘密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任务。秘密工作委员会是红军时期建立起来的负责安全保卫和保密的组织,但后来在一些部队中发生了一些变化,有的只保留了这一组织形式,有的由于部队建制变化及其他原因,秘密工作委员会未能建立或已经建立的又自行消亡。八路军、新四军成立后,各部队逐步恢复重建了秘密工作委员会组织,并对其职责任务作了进一步明确:(1)为了对付日伪军间谍特务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突然袭击”,各级秘密工作委员会定要遵守《秘密工作条例》,并不断对干部战士进行气节和保守机密的教育。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保守秘密。(2)各部队机关要确保机密文电安全。我方的密码、机密文件、党员名单、部队行进方向和作战计划等,都是敌人迫切想要得到的。因此,各部队一定要把一切机密文电材料管好,片纸只字也不允许被敌人得去。(3)检查秘密电台管理情况。部队旅以上单位一般设有秘密电台,师以上机关设有秘密电台和半机密的战报台(皖南事变前后,南方各省相继设立六十余部绝密电台)。秘密工作委员会要重点审查密码使用、人员成分、电台设置处所和保守秘密情况等。

1939年4月9日,《第十八集团军总指挥部关于保守机密之规定致各兵团首长电》中指出:目前,日本侵略者、伪军和顽固派,正以各种方法企图获得我军密本,以金钱收买或偷窃,或企图在战争中获得等。因此,保守机要工作之秘密应更加重视”。电报要求,八路军旅以上机关应酌情建立机要科,以机要科或机要秘书为主建立机要保密室,其任务主要有:(1)一切机密文电统由机要保密室收藏,在军情紧急时,‘密件应全部带走,不准随意抛弃”。在万分危急时,机要保密室可以将密件烧掉,但在“焚烧时应有少数人共同行之,以便证明”。(2)机要保密室同志要熟读记牢总部下达的“持久抗战....”等28个汉字,作为书写机密文电内容的代码和代字。(3)机要保密室1工作人员必须跟随指挥员行动。这既是工作需要,又有利于保护机要文电和人员的安全。(4)督促各部队做好保密工作。

八路军总部在发出保守秘密规定后,又派人到115师、120师和129师进行保守秘密工作的检查。为此,1939年6月23日,八路军129师还发出《关于秘密文件之保管问题给各台电》,通报了个别单位遗失“司令部关防、条印、公章、通报、命令”等严重失密的事.件;120师还发现某部一名电台队长被日军俘.虏后叛变,日军伪称此人已死,并造了假坟,使这个叛徒潜伏下来,专门用电台窃收我方机密电讯,我军被这个叛徒“猜出之电报和密码颇多”。

二、建立战时军事保密制度

抗战时期,我八路军、新四军及其他作战部队长期处于敌后游击作战状态,战事频繁,环境恶劣,如何在战争环境中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保护我军秘密,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八路军总部在总结过去各部队保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于1940年3月25日制定发布了《八路军各级司令部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对战时保密工作作了相关规定。《条例》对参谋人员的保密素养提出了要求。指出,各级司令部参谋人员,负有执行司令员和政委的指示、协助领导组织战斗、管理部队和坚持工作的三大任务。“参谋人员必须具备负责任、守秘密、细心地而深刻地研究问题,艰苦地而耐烦地进行工作的素养。”参谋人员在拟制一般常规性战斗计划、号令、命令等文件电报时,要分部门办理。各机构分工负责、各守其密,在哪个环节上发生泄密,就追究哪个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做好协同工作。司令部在组织战斗或战役时,必须与政治部门、供给部门、医药卫生部门密切合作,互通情况。特别注意事项更要及时通知,以便共同完成军事任务,共同保守军事秘密。各部队承办重要秘密文电、开会记录、拟制与缮校各种机密文电,各参谋人员必须以高度的保密观念来承担这些任务。

《条例》对建立战时值班制度提出了要求。指出,各级指挥部临战时或战斗中应在司令部中抽人轮流值班,在行军作战中负责管理作战地图,并及时标出地理变化和敌我态势。作战地图要做到绝对安全保密,万无一失,确保首长随用随提供。随时“维持作战室的秩序,接收分发各种命令、报告和通报”。凡来信未写“首长亲启”字样者,可由值班员拆.封,并依其内容分呈有关首长审定;写明“首长亲启”字样者,立即呈送首长处理,不得擅自拆看。首长下达的一切文字的或口头的“重要号令,都应记入号令监察簿上”,值班员可以受命“写号令、工作日记”等。严格值班员交接班制度。值班员交班时,“应根据号令日记、工作日记,与号令监察簿的记载,将自己工作的经过及已经处理与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事件和文电、号令监察的经过及结果详细交代”

《条例》要求,要妥善管理战时的案卷。进入司令部的一切情报和机密文电,要“不使遗漏”地收入各类文电案卷中。战时把零散文电立在案卷内,以便利按问题查找使用,防止丢失,便于保护机密。一切案卷应“务求简单、轻便、易于携带,以能在皮包内放下为度,长21生的(即厘米,是英文centimeter的译音),宽14生的”。各司令部拟制文电用纸要缩小体积,“写法应求一律,规定横写由左至右,字大小也应求一律,每页20行,每行约20个字(每页400字),均用薄型纸”。案卷分类:以时间和机密等级为分类标准。任何文电都必须按年、月、日顺序排列,决不允许打乱文电形成的年代,更不能把绝密的、机密的、普通的放在一个案卷内。密级不同,保护不同。绝密的“重点保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抛弃或遗失,要专人保管;普通不机密的或不重要的,遇到险情可以烧掉。在维护文电年代和密级的前提下,尽力按文电内容分类,如作战、兵励、供应、侦察、通讯联络、编制序列、指挥、战后总结等各为一类。在一般情况下,一切文电档案由秘书处的档案室、机要保密室和机要科分别管理。战时形成的一切文电,原则上由主办部门管理和携带。平时再向秘书或机要部门归档。

三、建立军邮与军邮保密

军邮,是八路军、新四军在抗日战争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一项利军利民的工作。特别是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党政军民共同使用,互相寄送物品、传递消息、递送书报刊物等,既适应军队需要,又方便群众。但由于战时环境复杂,日伪、敌特常常通过盗窃邮件进行窃密,因而既要建立、发展军邮,又要加强保密工作。1942年,八路军总部专门发布了《关于邮务问题通令》,要求各部队要支持邮务、保护邮务、执行邮件检查制度,保守秘密,防止泄密。1944年9月,山东省抗日民主政府与八路军l15师战邮局,曾联合发布了《战邮工作条例》。条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军用邮票

(一)关于邮件检查

边区建立邮局时,八路军总部在邮务通令中明文规定:“一般邮件检查应即停止。”抗日民主根据地邮局不设缉查组,不检查老百姓的邮件和信件。但为了保密之需要,有下列情况要进行检查:(1)对党政军机关干部、战士私人信件、包裹封皮的检查,一切干部、战士不得在包裹皮或信封.上写部队番号、机关名称或住址等,发信者和收信者凡涉及部队和机关者都应注意用代号或用信箱。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视为“泄密”,应检出另作处理。(2)在邮.局投寄内部材料,应贴“机要邮票”,并由邮局内部交通传递。凡军队经邮局投寄的内部材料,不贴“机要邮票”者一律检出,以防丢失泄密。(3)在特殊情况下,对特殊邮件,“为防止汉奸活动有检查必要时,可依照邮章采用迅速捷便之法”进行检查,检查后如无问题,“在邮局办理验讫邮件,应依章加盖戳记”。凡是应检查的邮包信件“以当地收寄及落地邮件为限”,只有开始接收邮件的地方或邮件寄到收件人所在地方邮局才可检查,任何邮件“中途不得拆封,违者受纪律处分”。

(二)战邮局与交通科的分工

战邮局与交通科,是抗战时期分设的两个职能任务不同的机构。两个机构的职责分工,主要是从保密的角度考虑的。根据《战邮工作条例》规定,战地邮局与党的交通科、交通大队的分工是:党政军机关秘密文件由交通科负责传递,普通文件、信件、包裹等交邮局传递。战邮局设公开邮递员和政治交通员。内部邮件“由政治交通员负责”。战邮局政治交通员为武装军邮,携带文件材料走党内秘密交通线。邮件按“密级”分类。“党政军各机关之信函、指示、决定、通知”等,应贴“机要邮票”并“加盖公文戳记”,作为邮局“甲级密件”传递。内部书报刊物作为“乙级密件”传递。公开的书报刊物和民间信件、包裹作为普通邮件投寄。在游击区和敌我犬牙交错地带,仍由秘密交通站与部队交通大队代转邮件,或派武装保护邮差和秘密交通员安全过境。为维护与国民党统治区邮局的通邮关系,对友军所辖邮局,应熟悉其规章及其工作系统,遇有危险时,我军应“给以充分之业务便利与妥善之保护”。

(三)战邮局工作人员的保密纪律

《战邮工作条例》要求,战邮局工作人员要养成“保守秘密”的良好习惯,严格遵守保密纪律:(1)每一通邮地区均要设两条邮线,即一条公开邮线,一条秘密线路。公开邮递员投送信件包裹等“不能通过秘密线路”。凡任意走秘密交通线暴露秘密者,应追究其泄密责任。(2)政治交通员应隐蔽护送内部要件,而且“应抱定与文件共存亡的决心,在押运途中,任何时候不准把文件随便乱放,丢掉文件应受到组织上的处分”。(3)在任何环境下应保持与部队和上下级的联系,坚守职责,勇敢沉着,机动灵活,通过“敌顽区必须化装携带,避免暴露遭受损失”。(4)秘密邮所、秘密邮站不得“随便介绍给别人,也不得把已暴露目标的东西交密站传送”,如遇我方部队通过敌顽区时,交通人员“应主动配合掩护过路”。(5)战邮局及秘密邮所、秘密邮站,“应有规定的代号”。(6)凡密件应贴机要邮票密封,“采用双挂号手续,保留存根以备查考”。“所有密件编号后,收件者以号清点,缺号即为丢失,除及时向上级报告外,应立即追究丢失原因,查清后给责任者一定纪律处分。”

(四)建立军邮站

军分区以上的军事机关成立军邮站。军邮站是战邮局的一个分支机构,建制属所在地军分区。以团为单位“配置随军邮务员”1人,保持与秘密邮所或战邮局联系,送取邮件,并负责邮件封皮检查任务,保护邮务机密。部队保卫部门和战邮局对军邮站及其邮务员负有邮电业务指导和保密指导之责。机关军邮站“以办理普通军事公文、部队党报发行和军人的邮件.为主”,军事机密文电不得走军邮站。遇有误投误送之军队机密文件,应立即退交部队秘书.部门转走秘密交通。为了保守军事秘密,随军邮务员一般不处理民邮业务。

军邮

军邮,即军事邮政,是指在平时或战时由军队内部为服役军人寄发邮件而组织的邮政服务。一般使用单独的军事邮票或加盖“军事邮政”的戳记,实行免费或减费寄送。军用邮票,是指专供服役军人免费或减费交寄邮件贴用的邮票。军邮服务的对象是军队编制序列内的军人和军事机关等,重点是野战部队。对军邮的要求是:手续简便,迅速准确,稳妥安全,不泄机密。在通常情况下,军事统帅机关设军邮总局,军区设军邮局或分局,军、师设军邮支局,团以下部队设军邮站或军邮信箱,或由收发室兼办军邮业务。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军邮起源于清未新政。辛亥革命后,1913年北洋军阀政府曾设立随军邮局,建有军事邮递所,并备有专门的军事邮戳。抗日战争开始后,当时的国民党军队曾在全国各战区及远征军驻地,普设军邮机构,分别由交通部邮政总局负责管理及后方勤务部专司监察。

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新四军为方便军队通信,均先后设立了军邮部门,各根据地政府也大都先后设计发行了军用邮寄封。如山东胶东抗日根据地政府,于1942—1945年期间曾特制了一批免费拥军信封和批准军区特制纪念任常伦的免费信封,并于1945年3月开展了拥军月,凡寄给抗日军人的邮件,均免费寄递。胶东抗日根据地政府规定:免费拥军信封先由胶东战时邮务管理局统一发给军区及各分区,军区和分区再按部队番号分别发送。凡用此信封寄递现款、平挂号信,一律免费办理挂号手续。邮局系统在转递或投送该项信封时,概以挂号邮件相待,必须亲自送到收件人手中。

抗战时期,我军的第一枚军用邮票,诞生于1938年的晋察冀边区。1938年9月,晋察冀边区为免费供给八路军战士寄信,临时发行了一枚“抗战军人纪念”邮票。这枚邮票的图案是一位持枪跑步的八路军战士,边上有“抗战军人”四个字,四角印有“纪念邮票”字样,红色,无齿孔,无面值,专供军人免费贴用。

四、皖南事变前后新四军的保密工作

国民党顽固派掀起的第一次反共高潮被击退后,紧接着又以突然袭击皖南新四军为主要目标,酝酿并发动第二次反共高潮。随着反共逆流不断高涨,在国统区的共产党组织接连遭到严重破坏,政治局势急剧恶化。皖南事变前,中央对新四军及国统区面临的局势极为关注,先后就如何应对突发事变,反击国民党反共逆流,作出紧急部署。在保密方面,一再要求新四军及国统区党的组织紧急采取保密防范措施。1940年4月29日,中央书记处会议指出,国统区党的“领导机关要隐蔽起来,职业化。干部要隐蔽在群众中”。5月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再次讨论南方局和新四军如何.放手发动群众,抵抗国民党项固派进攻问题,并发出指示(即“五四指示”),要求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域的工作,应该是“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要隐蔽精干,反对急性和暴露。周恩来为此紧急赶往重庆处理应对国民党反共问题。

迫于严峻形势,按照中央指示,新四军紧急着手撤离皖南渡江北上的准备工作。中央对新四军撒离中的保密工作极为关注,高度重视,多次发电指示做好保密工作。12月18日,毛泽东、朱德、王稼祥致电叶挺、项英等领导人:“(甲)重庆形势严重,项曾二人暂勿离开军队。(乙)希夷及一部人员北上,望速作部署。(丙)秘密文件必须烧毁,严防袭击。”(电报中‘项’即项英;‘曾’即时任中共南方局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的曾山;‘希夷’即叶挺。)同日,毛泽东、朱德、王稼祥又致电叶挺、项英,强调保密问题:“你们的机密文件电报须一律烧毁,切勿保留只字,以免在过封锁线时落人敌人手中,你们的密码须由负责人带在自己身上。

26日,毛泽东、朱德再次致电项英,督查新四军撤离中的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关于销毁机密文电是否执行,你们应估计在移动中可能遇到特别困难,可能受袭击,可能遭损失,要把情况特别看严重些。在此基点上,除想尽一切办法克服困难外,必须把一切机密文件电报通通销毁,片纸不留。每日收发电稿随看随毁,密码要带在可靠的同志身上,并预先研究遇危险时如何处理,此事不仅军部,还要通令皖南全军一律实行,不留机密文件片纸只字,是为至要。

皖南事变中被围攻的新四军

1941年1月6日,新四军撤离云岭行至泾县境内的丕岭一带,突遭国民党第32集团军总司令上官云相部队包围袭击,经过七昼夜殊死血战,于14日除2000人突围外,其余7000余人或壮烈牺牲、或是被俘,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爆发,国民党顽固派掀起的第二次反共高潮达到顶峰。

皖南事变中,应该说新四军在保密工作方面是有严重失误的,主要是少数叛逃、叛变的人泄露军事秘密,加之国民党顽固派有目的地在报纸上大造舆论,或四处张贴标语,故意泄露本应严格保密的新四军移动、撤离的信息,使日伪准确掌握了新四军的动向,进而有目标地组织“扫荡”和围堵军事行动,造成新四军的撤离行动处于极为困难境地。

鉴于皖南事变中在保密工作方面的教训,新四军重建之后,根据中央指示,决定在全军开展“经常性的保守军事秘密的教育”,并发布了《新四军关于保守军事秘密的规定》。

新四军军部要求各部队接受皖南事变的教川,在全军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1)告诉广大指战员认清环境,永远不放松革命警惕性。新四军面对着几十万日伪军的进攻,还有国民党反动派“利用暗探、奸细、特工、土匪等向我们进行各种阴谋活动,企图破坏与瓦解我军”。(2)部队指战员都应有“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思想。越是环境险恶,越是战斗频繁,越要“充分巩固自己的队伍,去坚持长期的革命战争”。要使每个指战员懂得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隐蔽自己”,都应防止敌人“突然的袭击”,都应“把保守军事秘密作为部队中主要的、经常的工作之一”。(3)要使部队提高保密素质,首先党组织要切实重视做好保密工作。在新四军内,党组织是绝密的。新四军指挥部在《关于保守军事秘密的规定》中反复强调:党的组织、党的机密文件、机密消息绝不能暴露出去,“要争取军事上的战斗的胜利,首先就依靠于自己行动企图的秘密”,只有全军的党员、干部、战士都懂得这个道理,才能更好地打击敌人。

新四军指挥部针对过去部队发生“泄露军事秘密的原因”,对干部战士规定了四项保密纪律要求:(1)每个干部战士应完全做到“不暴露自己内部一切行动之企图”。哪怕一个人暴露,就会影响全军,甚至关系成败。(2)“要严密各种组织”,特别是党的组织。需要.全体将士加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性,大家都要“严格遵守各种制度和规则”,自由、散漫和不受约束是不行的。(3)“要从政治、军事教育上培养部队自觉遵守纪律及保守军事秘密的习惯。”还要经常不断地教育部队“积极进行反奸细斗争”。(4)“要进行深人的群众动员和教育,使群众也能替军队保守秘密。”

新四军指挥部在《关于保守军事秘密的规定》中指出:在行政管理方面要做到:部队的番号、人员编制、武器弹药的数量、装备的优劣等“一概不准公开宣布”。“部队内的一切,工作状况、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形,都要绝对保守秘密。”部队的驻地和行动目的均不得对外泄露,属于诱敌和佯动者除外。部队番号和首长姓名一律按规定使用代号。一般首长代号用数字来代替,如“一号”“二号”“三号等,也可用“01”“02”“03”等来表示.(当时新四军政委刘少奇使用化名为“胡服”)。部队“战斗力及内部发生问题”,不得向外传达。部队内“一切重要文件书籍,必须严密负责保管”。一切文电机密内容“不得擅自告诉别人”。在工作关系方面:未经组织上许可和公开的事情,虽然自己“知道亦不准告诉别人”。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应千方百计做好,但不得对别人“炫耀”,也不得在同志中议论。无论平时或战时,同志间对保守军事机密应“互相检查和监督执行”。部队秘书、机要、作战和其他机要部门的“各种工作交代手续必须十分清楚”。个人行动方面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注意“提高每个工作人员生活、行动的纪律性”。首长室、作战室、机要保密室、机要科等“机要部门,不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亲友来往“不准将机密事件在口头上或文字上泄露出去”。个人信件.“不准写军队内部的情形及有关军机的事情。凡机要人员对外通信,必须经其直接首长或同志间互相审阅”。部队行动移动出发时,应派人“检查驻地有无文件遗弃,墙壁上贴的文件亦得撕下”。部队行动“找向导时,不可告诉行动的方向和目的地”,行进中“不可大声疾呼”。部队行动中,为了避免暴露目标和泄露军事行动秘密,一般要进行伪装,不但指战员.衣着穿戴要注意伪装,辎重、武器等也要伪.装。除自己要做好保密工作外,还应监督其他同志注意保密纪律,“发现某种秘密消息已经泄露”,或者“某些文件被遗失”等,必须迅速向上级报告,并追究责任和采取补救办法。“如果明知有泄密事件,而又隐瞒不报则须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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