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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即将结束,保密工作应严守7条
2022-12-21 08:20  

“我们即将走出这次疫情已成定局,这个趋势不会再逆转。”

近日,在上海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培训会上,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表示,“此轮疫情我们要做好2~4个月的准备。”在现阶段感染高峰期,多数人的工作又重启“线上办公”模式,为了图方便,有些人通过微信群等渠道发送密件,导致泄密事件时有发生。

案例回顾

2022年3月,某区级部门工作人员经单位领导刘某某、董某某同意后,将两份秘密级文件通过区政务外网下发至街镇,某镇工作人员秦某某又通过政务外网下发至村居委,某村工作人员张某违规将文件下载并转发至微信工作群。案件发生后,张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秦某某、刘某某被诫勉谈话,董某某被批评教育。

前段时间,浙江、上海两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了多起泄密典型案例。案情主要涉及微信、QQ等社交平台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引人深思。通报中有7起案例,其当事人均涉及违规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发送至微信工作群、好友群的情况。这也能够看出,微信群泄密依然是当前微信泄密的主要渠道之一。

疫情期间保密防范工作“七不”

疫情期间,如何做好保密防范工作,谨记这7条:

01居家办公不碰密

严禁将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带回家中,严禁在家中谈论涉密信息,不得随意扩大涉密信息知悉范围;

02网上办公不谈密

严禁在远程办公、移动办公、视频会议中谈论涉密信息及内部敏感信息;

03使用手机不拍密

严禁使用手机拍摄、存储、传输涉密信息及内部敏感信息;

04公共网络不传密

严禁通过互联网邮箱、即时聊天工具(微信、QQ等)方式传输明确标注密级的文件、明确标注不予公开的文件、领导指示批示、工作群中有关部署安排的聊天记录、疫情防控中履行工作职能所获取的患者个人信息、流调信息等涉及公众隐私的文件;

05文件管理不泄密

加强涉密文件收发、传阅、使用、保存、复制和销毁的全过程管理,涉密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阅办,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出办公区域,严禁在非办公场所打印、复制、扫描涉密文件资料;

06信息发布不涉密

遵循“谁办公,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做好本地区本单位互联网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外网OA办公系统,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严禁违规发布涉密信息;

07场所消毒不失密

进行日常消毒时,要做好非涉密人员的监管工作,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

在上述案例中,各种违规行为相互交织、互为作用,致使国家秘密信息一再扩散。因此,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密信息时,要远离互联网、远离手机,最大限度地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哪怕是一次“误传”,也改变不了违规行为的本质。特别要注意的是,涉密人员不应使用微信办公。疫情进入尾声阶段,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保密工作,站好疫情期间的“最后一班岗”!


转载自《安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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