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社交媒体的发展,二手图书资料交易日益便利,一些涉密的特殊“藏书”也趁机流入市场,给国家安全埋下了风险隐患。近年来,相关案件时有发生,白某某案便是其中一个典型。
一、案情回放
据白某某供述,其于2002年开始,先后通过旧书摊及网络购买违禁书籍。2016年,白某某在因购买违禁书籍被公安机关传唤,发现保存纸质书比较“危险”,便将“收藏”重心转移到了电子书上。此后,他不断购买、下载标注密级的涉及党政军类电子书,并交由其妻子魏某某将实体书扫描成电子书保存。2017年,白某某发现涉密、内部图书资料“很有市场”,加上家庭变故、经济困难,便进一步萌生出卖书牟利念头。他通过“朋友圈”人脉资源建立微信群,在群内展示、兜售涉密图书,形成了白某某负责选书、售卖,魏某某负责将纸质书扫描成电子书并收款的“生意”模式。同时,二人将已扫描过的纸质书寄回白某某父母处继续“收藏”。
有关部门在白某某父母处查获相关纸质书籍、光盘160余件。经鉴定,其中8件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某选编书籍中的14份文件及其他3本书籍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直至该案破获,不少图书资料仍在保密期限内。
经审理,白某某通过收买方式,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因白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从宽处理。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等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追缴违法所得。
二、案件警示
这起案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近年来,虽然相关部门从未放松对涉密图书资料非法交易行为的监管打击,但类似案件仍屡禁不止。涉密图书资料非法交易链条长、主体多、领域广,必须从源头到末梢各环节加强管理、系统防治。
一要拧紧载体外流“水龙头”。各机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载体管理工作。在涉密文件资料阅读、使用、清退、销毁各环节按要求登记审批,确保全流程可控。被撤销或合并的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密文件资料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禁止转送、出售或私自销毁相关载体,
二要把好干部群众“思想关”。对内,要强化保密教育培训,做好相关人员日常保密提醒和离岗、离职前保密提醒。对外,要加强保密普法教育,多措并举向社会各界宣传保密知识常识,不断增强公民安全保密意识和能力水平。特别要说透公民保密义务的深刻内涵,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和后果,明确不能触碰泄露国家秘密底线红线。同时,也要宣讲工作秘密保护常识,推动工作秘密管理走向深入。
三要筑牢协同共治“防火墙”。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需要时提请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协助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也应强化协同共治,落实本行业领域保密管理责任。图书交易平台应加大对图书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将党政军机关和涉密单位的文件资料、未公开发行的期刊和内部书籍以及其他工作文稿列为禁止出售、收购范围;网络社交媒体应持续打击涉密图书资料交易行为,确保“私域”不成为相关载体流通的“法外之地”;邮寄快递公司应进一步落实实名制管理、违禁物品检查等工作,发现有相关情况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多方共同防范化解失泄密风险隐患。
节选自《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