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密人员管理
内设机构负责涉密人员在岗期间的日常管理,应当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日常监督提醒,督促其落实保密管理要求,并在涉密人员确定、在岗保密管理、离岗离职及脱密期管理方面落实相应职责。
内设机构对涉密人员管理情况的自查包括3项内容:
1.是否根据业务工作实际,准确确定本部门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2.是否保证本部门涉密人员参加保密教育培训,并满足相应学时;是否督促涉密人员学习保密知识技能.落实保密要求;是否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并及时整改。3.本部门离岗离职涉密人员是否清退所有涉密载体。
二、定密管理
内设机构应当根据工作职责,在业务工作中规范执行定密审签程序,准确确定涉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规范标注密级标志,并对本部门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密级提出变更或解除意见。
内设机构对定密管理情况的自查包括4项内容:
1.本部门产生的涉密文件资料是否按照规范审批流程进行定密,并作出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包括承办人、定密责任人、定密依据等要素,并与涉密事项一并归档。
2.本部门原始产生的国家秘密,是否严格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定密;派生国家秘密是否严格按照所执行或办理事项定密;是否存在高密低定、低密高定或者应当定密而未定密的情况。
3.本部门产生的涉密文件资料及过程稿(含电子文档)是否规范标注密级、五角星和保密期限。
4.是否根据保密工作机构部署或结合工作实际,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进行集中解密审核,或及时做好解密审核工作。
转载自《保密工作》